◎ 川江都市报记者 田明艳
本报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将于2019年9月20日开始升级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届时,相关信息系统将停机,与增值税发票相关联的业务将暂停办理。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等办税场所,以及四川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将自2019年9月29日0时起恢复业务办理。
据了解,停机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包括:除本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涉税事项均可正常办理;纳税人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作废;不动产交易和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委托代征代开端的增值税发票开具、作废(不含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等。
此外,在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纳税人如有疑问,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为确保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纳税人能正常开具发票,纳税人须在停办业务前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申领发票,并在2019年9月20日0时前联网登录税控开票系统,完成税控设备信息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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