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兰楠)昨(21)日,记者从司法厅获悉,为做好律师专业水平评价工作,四川省律师协会拟成立四川省律师专业水平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全省参评律师的专业能力。
记者了解到,评审委员会将由35名专家委员组成,包含来自相关专业的律师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法学教学科研单位等专业人士。专家委员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审判业务专家应当从事法律工作10年以上;检察业务专家应当从事法律工作10年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专家应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法学专家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法学教育或研究工作10年以上,熟悉司法工作;律师代表应当执业10年以上,具有良好声誉,无不良执业记录。专家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2年,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3届。
评审委员会实行评审工作会议制度,评审工作会议作出律师专业水平评价决议并公示。参评律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律师协会申请复核,四川省律师协会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参评律师。
详见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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