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上半年消费投诉报告出炉
家用电子电器方面的投诉量较大
□本报记者 马工枚
4S店收费藏猫腻,明白消费难保障;首饰以旧换新“门道多”,消费者遭遇潜规则;商品房购买“套路深”“定金”迷局难脱身……今年上半年,消费者都遇到了哪些坑?7月11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2019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出炉。
报告显示,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含成都市消协,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6365件,解决16049件,投诉解决率98.0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62.25万元。
在2019年上半年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和服务的质量问题投诉量仍居总量第一位,与2018年同期相比,涉及质量方面的投诉下降幅度较大,达11.2%,说明四川省内市场商品服务质量有一定改善。但涉及合同和安全的投诉比例分别上升了5.98和2.21个百分点。
2019年上半年,近年来三大投诉热点——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食品类投诉量虽然仍居前三位,但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投诉在商品大类投诉中下降幅度较大。其中,家用电子电器方面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零部件故障等质量问题;经营者怠于履行售后服务,拒绝提供三包服务;经营者自身原因,导致家用电子电器修理时间过长等方面。
今年上半年,哪些投诉是热点?相关负责人介绍,4S店收费藏猫腻,明白消费难保障。部分诚信缺失的经营者不满足于销售车辆的“微薄”利润,便隐瞒实际情况,巧立名目设置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面对消费者的疑问,不履行或履行告知义务不完全,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首饰以旧换新“门道多”,消费者遭遇潜规则。一些经营者开展了黄金等贵重金属以旧换新,饰品回购等业务,然而少数不诚信经营者在换购过程中,新换饰品暗藏克数不足、含金量降低、掺杂其他金属、价格虚高等诸多“门道”,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商品房购买“套路深”“定金”迷局难脱身。消费者相对于经营者常常处于信息弱势,往往都是听介绍,看宣传片,查资料,在经营者的引导下经历完一整套购房流程,个别经营者会利用合同或协议中的一些条款,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甚至混淆“诚意金”“定金”概念,滥用“定金罚则”,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针对上半年四川省消费者投诉反映情况,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将继续采取举措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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