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吴女士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25777咨询: 我2017年进入一家工厂打工, 进厂工作时交了3000元押金,工厂打了一张收条。现在我辞职了, 工厂领导表示不退押金。请问,工厂不退我押金属于违法行为吗?我该怎么办?
四川泰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姚秀律师: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厂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做法是违法的。 吴女士所在的工厂必须退还员工所交的3000元押金,如公司拒绝退还, 吴女士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南充晚报记者 韩顺顺
新闻推荐
新华社成都7月6日电(记者陈健)为破解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不完善、数据共享不充分、办事不方便等问题,四川近日开展政务服务“一...
四川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四川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