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北大劝退的“市级”状元再度逆袭成“省级”状元,之所以引发舆论围观,还有个不容忽视的原因,就是类似情形此前媒体已经曝光过多起。比如四川某考生五年四次参加高考,两中“状元”、分别被清华录取两次、被北大和复旦各录取一次,也曾有过因严重挂科被劝退的经历;早前某地更曾出现过连续10年参加高考屡屡“夺魁”的“高考专业户”。而“冠军奖励”则是媒体爆料和公众质疑的一大焦点。
鼓励学子勤勉学习、倡导好学风尚的“锦上添花”当然无可厚非,但大众则更希望多一些“雪中送炭”,毕竟通过努力考上名校本身就是一种“奖励”,那些家庭贫困或者身处逆境而刻苦学习的学子更需要鼓励和支持。
诚然,我们不该对状元获奖犯“红眼病”,但是,当状元得到奖励却因不好好学习被劝退之后,且不说原先的奖励该不该追回,起码有必要追问其再度成状元还该奖励吗?当个别学校为追求“状元效应”带来的生源红利,不惜许以种种优惠待遇围猎“高考专业户”,个别“考霸”也乐得将此当成“生财之道”时,是不是有必要反思、矫正已然走偏的奖励机制?进而言之,如何才能让“禁炒状元”真正成为不能触碰的高压线? (范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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