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平)记者 5 月 21 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实施方案》《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先后印发,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场所条件、师资队伍、管理制度等设置标准,并将消防验收作为机构设置前置条件。
此次重点监管内容为:超前超标培训、组织“小升初”考试,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虚假宣传误导学生和家长等。对此,四川省建立了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综合监管机制,要求乡镇(街道)将其纳入网格监督员巡查范围。
同时,对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进行培训,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以提高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发展方向,推动培训形态、培训业态的转型转向。目前已有 200 余人参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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