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赵文)昨(15)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4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恶犯罪案件727件2722人,提起公诉417件2597人,其中,批捕涉黑犯罪案件68件294人,提起公诉37件312人;批捕涉恶犯罪659件2428人,提起公诉380件2285人。移送“保护伞”线索100余条,对“保护伞”批准逮捕25人,起诉28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四川省三级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和扫黑办,制发实施方案,将专项斗争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会签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意见,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制定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指引。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公安厅每月交换数据、通报情况。21个市级检察院均与同级纪委监委、法院、公安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下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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