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印发了《四川省医疗卫生领域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整治行动从5月持续到11月,坚决遏制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医疗市场乱象。
此次行动将重点督促开展眼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严禁医疗机构夸大、虚假宣传,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用语。按照属地化原则,重点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和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擅自开展眼科诊疗服务行为;依法查处医师擅自到非医疗机构开展眼科诊疗服务。严肃查处假冒中医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宣传虚假中医近视矫正疗效的非法行为。(本报记者杨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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