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路 意
通讯员 马香军
近日,周村区法院的院长信箱里,收到了一封来自四川的感谢信。
“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我哥哥民事纠纷案件的关心和帮助。目前,被告蔡某拖欠我哥哥的4万余元工资,在贵单位的帮助下已经悉数追回,期间特别感谢强制执行之后的案件负责人胡晋铭法官!……你们将国家赋予的权力和义务认真的贯彻落实到为人民办实事上,‘群众事无小事’这句话在你们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400字的感谢信,句句真情流露。
据悉,写信人名叫陶欢,目前在四川上大学。她的哥哥陶玉贺自2016年3月起,为蔡某的家具厂提供劳务,截至2017年6月蔡某共拖欠工资4万余元未付。索要多次无果后,陶玉贺向区法院起诉。2017年8月,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蔡某偿还工资款44600元。判决生效后,蔡某仍未付款。
陶玉贺是菏泽人,在周村打工时间不长,感谢信是他妹妹写的。因为家庭原因,陶玉贺对妹妹一直很照顾,打工赚钱供她上大学,所以这些钱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
被执行人蔡某因为在周村做生意失败而回到了湖北老家,为了逃避执行,他在湖北短暂停留后就四处躲避,区法院一直联系不到他。
“陶欢说的一句话‘群众事无小事’,我觉得特别正确。作为一名法官,全心全心为人民服务就是我们的宗旨,维护公平与正义就是我们的使命担当。”该案件执行法官胡晋铭深有感触地说道。
2017年11月,陶玉贺向区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区法院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也未申报财产,于是区法院于2017年12月2日依法对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做完这些工作后,执行法官胡晋铭并未就案办案,并未走完程序了之。为了切实维护好务工人员的权益,他反复与被执行人沟通,讲明失信和逃避执行的后果,被执行人于2018年2月26日偿还了30000元。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区法院于2018年2月22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好多人认为案件一终本,法院就不管了,这是误区。因为案件终本后我院会定期进行查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一些梳理。”胡晋铭说道。
后法院定期进行查询,于2018年12月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财付通与支付宝账户使用频繁,便委托当地法院予以冻结扣划。但是在委托过程中,钱有一部分被转移了,区法院搜集证据查明蔡某有逃避执行的行为,在证据搜集完毕后,区法院准备对其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迫于压力,2019年4月19日,被执行人分三次给申请执行人打款15300元,案件全部执行完毕。为感谢区法院工作人员对案件执行付出的努力,陶欢写下了这封感谢信。
近年来,在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执行思路再进一步、强制措施再强一点、财产发现渠道再广一些,达到执行质效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2016年以来,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936件,执结8380件,执行到位金额13.31亿元。
下一步,区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足用全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畅通拒执罪追究公诉、自诉渠道,坚决用“施重拳、出硬招、用铁碗”的实际行动,努力在社会上营造不想赖、不能赖、不敢赖的良好氛围,让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成为市民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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