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四川 成都市 绵阳市 自贡市 攀枝花市 泸州市 德阳市 广元市 遂宁市 内江市 乐山市 资阳市 宜宾市 南充市 达州市 雅安市 阿坝州 甘孜州 凉山州 广安市 巴中市 眉山市
地方网 > 四川 > 今日四川 > 正文

职工因病死亡,用人单位要支付丧葬费吗?

来源:四川工人日报 2019-04-25 13:55   https://www.yybnet.net/

4月23日,来蓉务工人员邹女士来电咨询本报:邹女士的爱人齐某还没退休,但因病于2019年春节前去世,邹女士向其爱人所在单位要求支付丧葬费,但被单位拒绝。她向本报咨询,这种情况,用人单位要支付丧葬费吗?

针对邹女士咨询的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四川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邓文博律师。邓律师指出,齐某的死亡有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48小时内死亡的,在此情况下,排除齐某醉酒、吸毒的情形下,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齐某的死亡应视同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齐某的近亲属可以享受相当于6个月齐某死亡上年度统筹地区(设区的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除此之外,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齐某死亡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由齐某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近亲属还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另一种情况是齐某因病自然死亡,在此情况下,按照四川省《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54号)的规定,齐某在退休前死亡,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齐某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个月计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的,抚恤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个月计发;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抚恤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本人缴费年限÷15的标准计发。不足1年按1年计算。若齐某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满3年的,按上述办法计发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已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总额。本报记者向晓文

新闻推荐

中国牙谷亮相中国(西部)国际口腔设备与材料展览会 全力叫响中国牙谷品牌

本报讯(记者何柳)4月24日,第18次中国(西部)国际口腔医学学术会暨口腔设备与材料展览会在成都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开幕。开幕仪...

四川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四川这个家。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职工因病死亡,用人单位要支付丧葬费吗?)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