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电动自行车新标准
具备脚踏骑行能力
整车质量小于55公斤
电池标准电压不超过48V
电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
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
本报讯(记者安达福文/图)电动自行车新强制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去年5月15日发布,今日起正式施行,新标准从生产、销售、使用等方面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规范管理。那么,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是什么?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上路、是否需要考取驾驶证?近日,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杨栋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
据杨栋介绍,此次新修订的《规范》调整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要求,旨在保证大众出行安全。具体来说就是: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小于55公斤、电池标准电压不超过48V、电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的电动自行车是合格的。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下发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政府颁布的《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等,按照新标准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不符合标准不能登记上牌
根据四川省发布的实施意见,4月15日之前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未及时登记注册的,应当在10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10月15日(含)以后,严禁为未获CCC认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目前,绵阳市各交警大队车管所均可办理上户业务。
根据四川省发布的实施意见,4月15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后可以上路行驶,省级管理部门正在调研制定上路行驶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将不允许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在过渡期内,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
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
根据四川省发布的实施意见,4月15日新标准实施后,不允许再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同时,不允许为4月15日以后销售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
根据四川省发布的实施意见,新标准实施后,各市(州)公安部门要加强城区各主要路口、电动自行车通行集中路段的警力部署,加强交通高峰时段管控疏导,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鼓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对违法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学促管”“学罚结合”,通过集中学习、体验式教育、参加志愿劝导服务等活动,推动形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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