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方便了!9日提交的材料,今天就通知可以领取营业执照,比起以前方便多了,提供的材料也减少了。”10日下午,准备开微店的店主杨林静在雨城区行政审批局个人审批窗口领到了新办理的电商营业执照。
杨林静能快速领到电商营业执照,得益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于日前印发的《关于提升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便利化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明确将淘宝、微商等新形式网络交易纳入监管,凡是从事个人网络经营的从业者,都要办理营业执照。新政实施过程中,由于对政策的了解掌握度不高,不少办理者和受理者都存在一些困惑。
四川省《意见》的出台,对于电商登记注册有哪些影响?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10日,杨林静领到了电商营业执照
办理渠道增多
登记注册更便利
“《意见》的十条举措,包括简化登记注册流程、实施登记注册‘就近办’、放宽经营场所登记等,目的是让电商经营者办理登记更便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陶洁华介绍。
《电子商务法》实施后,不少电商从业者通过线下进行办理登记。目前,四川省全面推开“全程网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政银合作”等改革,多渠道方便市场主体办照。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鼓励电子商务经营者利用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办理登记注册,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公示,同步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无须到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同时,《意见》还进一步拓展了网上登记业务类型和范围。
除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或应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名称外,四川省推行电子商务经营者名称自主申报,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前置审批除外),雅安市明确将登记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此外,雅安市已与4家银行合作,全面推行“政银合作”新模式,目前全市10个银行网点可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导办服务,将登记窗口从政务服务大厅延伸至金融网点。
《意见》还明确,以网络经营场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可以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业务。经营者住所与居民身份证住址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另外,已经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凭营业执照和相关行政许可在线上和线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并按《电子商务法》规定,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
规范办照材料
登记过程更优化
个人网店注册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意见》进一步规范了登记注册所需材料: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提交《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电商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以经常居住地或住所托管机构地址申请登记的,还需提交居住证复印件或提交自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托管机构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托管机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事实上,登记注册材料规范是此次《意见》提出的优化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注册方式的内容之一。此外,《意见》还提出要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完善电商主体退出机制。
《意见》明确,根据国务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将更大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改革落地落实。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严格落实“双告知”等工作制度,有效降低创业创新成本,破解“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促进全省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另外,四川省将进一步完善电商主体退出机制,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通过部门间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让企业能够“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便利化服务。
记者从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获悉,截至4月10日,雅安市共办理60张电商营业执照。
雅安日报记者 韩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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