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兰楠)3月28日,“四川全面依法治省理论与实践探索研讨会”在京举办,分享法治四川建设的新成果,探寻法治四川建设的新思路,展望法治四川建设的新蓝图。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主持研讨会。
会上,泸州、德阳、宜宾三市和省纪委监委、省法院、省教育厅分别介绍了法治四川建设相关情况。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莫纪宏、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田禾、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蒋立山等专家分别围绕宪法实施、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法治指数、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了主题发言。“当前,四川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关键时期,更需要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刘志诚表示,2019年,四川省将从加强全面依法治省统筹、强化改革发展领域地方立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认真做好全面依法治省保障工作等7个方面下功夫,全面深化法治四川建设实践。总体思路是实施“三化建设”,坚持“三个贯通”,着力“三个聚焦”,创新“三个机制”。
实施“三化建设”,即扎实推进法治“一体化、标准化、公开化”建设。“一体化”就是制定《法治四川建设规划》,做到法治四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一体建设;“规范化”就是推动建立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的规范化体系;“公开化”就是引入第三方评估和大数据分析,探索制定四川法治指数。坚持“三个贯通”,即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一体贯通;坚持全面统筹,实现法治四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贯通;坚持尊重法治规律,实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一体贯通。着力“三个聚焦”,即聚焦改革、聚焦发展、聚焦民生。创新“三个机制”,即创新民族地区依法常态化治理机制;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衔接联动机制;创新法治示范区建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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