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出炉的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101件立法规划项目中,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四川省质量品牌促进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条例,亮相第一类项目。
按照规定,第一类46件项目为条件比较成熟、拟在任期内提请审议的内容。另外,101件立法规划项目还包括42件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第二类项目,以及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13件第三类项目。
■四川日报记者 刘佳
1关注乡村振兴
立法规划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
通过人大立法程序,把中央和省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以及乡村振兴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促进四川省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科学有序推进,制定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可谓众望所归。
“目前,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已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省人大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拟通过立法,明确全省乡村振兴的产业支撑,进一步发挥科技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等。
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是此次立法规划的一大特点。“立法资源有限,充分发挥立法规划组织推动作用,统筹考虑各方面的立法需求,重点列入重要且条件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表示,对不涉及主要制度调整或者修改内容不多的修正项目和废止项目,不列入立法规划,将通过年度立法计划及时安排审议。
2回应民生关切
工伤保险条例纳入规划,拟解决社会关注问题
“2011年1月修订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部分条文规定在实践中争议较多,亟须通过地方立法予以明确、规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纳入立法规划的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拟重点解决多个社会关注问题,包括明确工伤认定管辖权限、规范工伤认定程序、明确特定情形下的工伤认定裁量标准及待遇支付办法等。目前,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草案送审稿已形成,将进一步进行调研论证、修改完善,尽快提请审议。
制定四川省学前教育条例、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修订《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一系列立法规划项目回应民生关切。
记者注意到,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也被纳入本届立法规划。省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性的古树名木保护法尚未出台,四川省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仅在《四川省绿化条例》有所体现,制定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很有必要。
3优化营商环境
立法保护企业权益,为市场主体“撑腰”
立法为市场主体“撑腰”,解决营商环境统筹推进不够、便利化程序不高、法治保障不足等问题,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定被寄予厚望。
“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公平竞争审查、产权保护等制度要求,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等,是立法的目的。”省发展和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101件立法规划项目中与企业有关的立法项目不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旨在以地方立法形式对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作出系统性规定;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拟在创新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新业态新载体培育等方面规范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修订《四川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是为了适应减负工作领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大对增加企业负担行为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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