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鸿通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为促进车位销售而发出的“车位抵用券”进行如下说明:
1、本公司开发项目“鸿通·春天花城”小区车位从2019年3月24日开始销售;
2、本公司向业主发放的“车位抵用券”抵值产品范围仅为首批次地下车位;
3、本公司向业主发放的“车位抵用券”在首批次车位推出售卖24小时后自行失效;
4、每个车位最多只能使用一张“车位抵用券”,执行单户抵值制,不能叠加使用,且不找零,不兑现,损毁无效;
5、前期为促进商品房销售,约定2.5万元购买负二层产权车位的客户将不再享受优惠券活动,优惠活动只能二选一。
6、本公司车位销售促销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川鸿通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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