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件立法项目将分3类推进 3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推进《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实施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会上,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共101件。其中,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项目46件;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项目42件;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项目13件。立法的内容涉及医疗机构管理、未成年人保护、营商环境优化、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哪些是你最关心的呢?
根据规划,101件项目分3类,第一类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项目,第二类即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项目,第三类即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项目。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介绍,立法项目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情况需要适时启动我省相应立法程序的项目;二是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省委常委会精神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求确定的立法项目;三是社会关注度高,各方意见一致,实践急需的立法项目;四是各方面提出建议,经研究论证可以列入规划的立法项目。
以第一类立法项目《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例,承担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计划今年内经司法厅论证、审查修改,再报送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样是第一类立法项目的条例,还包括《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四川天府新区条例》《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修订)》《四川省质量品牌促进条例》等45件。
会上,部分承担立法项目的有关单位,就立法项目推进工作打算作了汇报。包括《四川省学前教育条例》《四川省养老机构条例》等在内的42件第二类立法项目承担单位表示,立法项目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主要制度设计、调研论证安排及草案完成时限,均已明确。
在立法规划的编制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对接国家立法,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情况,适时启动我省相应的地方立法程序。坚持突出重点,把生态环境保护、军民融合、优化营商环境、古树名木保护等列入重要且条件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对不涉及主要制度调整或者修改内容不多的修正项目和废止项目,不列入立法规划,将通过年度立法计划及时安排审议。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事项通过国家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已经作出规范的,或者通过省政府制定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能够作出规范的,或者适宜由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立法作出规范的,原则上没有列为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项目。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李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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