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8年度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报告发布
3月15日,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主办的“2019年度四川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强发布了《2018年四川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报告》。显示四川省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稳中有升,不同消费者群体间“不平衡”,消费升级呈现差异化。2018年商品消费中,医药及医疗用品在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方面的不满意率较高。
本次指数编制通过网络、微信、电话、现场面访等方式,对全省21个市(州)年龄在18-70岁之间的城乡常住居民进行调查,总规模约25万人次,共回收有效数据总量逾500万余条。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四川省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为82.1,较2017年度上升1.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的消费者满意度整体呈现出平稳、持续、健康的发展态势。
商品消费满意度高于服务消费医药及医疗用品满意度最低
受访者对商品消费满意度高于服务消费。调查显示,受访者对2017年8类主要商品消费的满意度指数为81.8,其中,家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生活日用品消费满意度排名前三位,农用生产资料、房屋及建材、医药及医疗用品排后三位。
调查显示,受访者对2018年8类主要服务类消费的满意度指数为81.1,比2017年提升0.5个百分点。其中,生活服务、交通运输服务、通信与网络服务排前三位,旅游服务、装修物业服务、康养与保健服务排后三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推进“质量强省”战略,促进四川省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消费提质扩容,以新兴消费打造高品质消费的“增量”,适应消费升级需求,积极构建品质消费环境。
消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明显消费升级呈现差异化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但各消费群体之间、消费类别之间、各市州之间、满意度指数各指标仍然存在明显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在居民整体消费升级进程中,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升级呈现差异化状态。
有接近三成的中低收入水平(2000-4000元)消费者,占比最高,而消费满意度(总)指数相对最低,消费升级步伐明显慢于其他收入群体,而月收入4001-8000元的消费者消费满意度最高。
报告反映,需进一步满足多元化、差异性的消费需求,激发消费潜力,强化保障举措,稳步提升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消费能力,确保低收入群体消费不降级,以供给创新助推消费提档升级。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蒋沁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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