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3月11日起,在四川(成都除外)申请设立企业需进行实名验证。
省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明确,四川作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的首批试点单位,已与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完成对接,对全省范围内线下申请企业设立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联络员等相关自然人进行实名验证。由此,四川省实现了企业登记线上线下实名认证全覆盖,有效遏制“被股东”“被法定代表人”等虚假登记行为。
据悉,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是以国家人口库、企业经济户籍库为基础,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支撑,由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打造的全国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系统实现了全国统一的身份联网查验功能,用户注册一次,全国通用。
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负责人介绍,需进行身份信息管理的主体类型包括内资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需完成身份实名验证的对象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联络员等自然人。此外,登记机关还将对企业委托代理人的身份真实性进行现场实名查验。
该负责人提醒,申请人办理完成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后,应及时将APP中的选项设置为“否”,今后再次办理业务前可以随时修改,进一步降低身份被冒用的风险。申请人应对身份注册验证行为的真实性负责,采取非法手段骗取身份注册验证的将被依法处罚。(本报记者李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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