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四川省公安厅召开“反诈骗护万家”主题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省公安厅结合“春雷”“夏安”“秋风”“冬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套路贷”诈骗违法犯罪,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100余起,破获套路贷案件180余起。
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紧紧依托“百县破案会战”,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100余起,刑拘犯罪嫌疑人2400余名,冻结涉案资金5.1亿元,返还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人工劝阻12万余人次,拦截涉案电话100万余条。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共破获套路贷案件180余起,刑拘犯罪嫌疑人690余名,打掉套路贷团伙70余个,冻结涉案资金9000余万元。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骗识骗能力,四川省各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联动,集中组织开展了“反诈骗护万家”主题宣传“六进”活动,紧盯重点环节、重点群体、重点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构建起了四川省反诈骗“打防治宣”一体化工作格局。
近期,省公安厅通过研判分析发现,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方面,通过电话直接实施的诈骗案件在逐步下降,以QQ、微信、网站、APP等互联网媒介实施的网络诈骗犯罪不断攀升。目前有五种电信诈骗案件类型高发:一是代办信用卡诈骗案,占总发案19.3%;二是冒充熟人领导诈骗案,占总发案19.1%;三是QQ诈骗案,占总发案的18.9%;四是网络刷单类诈骗案,占总发案的6.3%;五是网络交友类诈骗案件,占总发案的5%。其中利用网络平台交友实施婚恋、投资、赌博类诈骗涉案资金巨大,尤其需要注意防范。
在“套路贷”违法犯罪形势方面,犯罪分子及非法放贷机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利用网络APP或虚假宣传发放贷款,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通过转单平账,虚增债务,伪造资金流水、收取高额费用等手段,并以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等方式,非法侵占受害人钱财。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手段隐蔽、套路连贯,极易误以为是普通民间借贷或民事纠纷,但实质上严重侵害了借款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需引起注意。(据四川法治报)
套路三
故意制造违约
犯罪嫌疑人采取还款日故意失联、打电话不接、借款人还背负其它高利贷等借口,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受害人违约,不仅前期偿还金额全部清零,还要求全部偿还虚增债务。虚增债务往往高于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
套路四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受害人无力偿还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通过诱骗甚至胁迫,安排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或者自扮自演,与受害人签订新的金额更大的虚高借款合同进行“转单平账”“以贷还贷”,层层加码垒高债务金额。受害人在压力之下饮鸩止渴,貌似解决了燃眉之急,实际上却掉入了“还不清”的断崖式债务深渊。
套路五
软硬兼施侵占财产
当债务垒高到一定金额时,犯罪嫌疑人自行或雇用社会闲散人员,采取“软暴力”手段侵犯受害人合法权益,滋扰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以此施压;或利用虚假合同、欠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进而达到侵占受害人财产的目的。
(据新华社)
套路一
伪造民间借贷假象
犯罪嫌疑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小广告等渠道招揽生意,吸引被害人来借款,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并把它包装成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然后以“增加约束力”“违约金”“保证金”“行业规矩”等各种名目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抵押借款合同或者房产、车辆买卖委托书等明显有失公平的各种法律文件,有的还要求受害人办理公证手续。
套路二
制造资金流水痕迹
犯罪嫌疑人将虚高的借款金额转入受害人账户后,形成“账户资金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然后以快速审核费、信息认证费、账户管理费、风控服务费、中介费等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高额的“砍头息”,将转入受害人账户的金额全部或者部分收回,受害人实际获得的只是剩余的部分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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