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 成都市 绵阳市 自贡市 攀枝花市 泸州市 德阳市 广元市 遂宁市 内江市 乐山市 资阳市 宜宾市 南充市 达州市 雅安市 阿坝州 甘孜州 凉山州 广安市 巴中市 眉山市
地方网 > 四川 > 四川新闻 > 正文

商铺租赁经营合同的效力

来源:达州新报 2019-02-22 01:00   https://www.yybnet.net/

2008年5月,甲公司与李某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李某承租甲公司位于某商城内的商铺一个,租期2年,双方未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约定。同年12月,因李某与商城管理人员发生争吵,甲公司通知李某解除合同,但李某不同意,甲公司强行将该商铺清空。次年1月,甲公司与知情的张某签订《商铺租赁协议》,几天后张某开始营业。李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甲公司与张某签订的《商铺租赁协议》无效,并请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商铺租赁合同》。张某委托四川法之缘律师事务所律师唐隆茂、黎强出庭应诉。

原告代理人认为,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本案中,甲公司与李某未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约定,故双方均不能享有约定解除权;原告和甲公司管理人员发生争吵这件事,与《商铺租赁合同》无关,不会导致甲公司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李某也未根本违约,因而甲公司无权行使法定解除权。因此甲公司不能解除与原告的《商铺租赁合同》。本案被告甲公司将商铺出租给知情的张某,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确认被告甲公司与被告张某签订的《商铺租赁协议》无效,甲公司应继续履行与原告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

被告张某代理人认为,首先,被告甲公司违反与原告的《商铺租赁合同》,强制清空原告租赁的商铺并租赁给被告张某,导致原告李某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原告李某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被告甲公司赔偿损失。其次,恶意串通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须有恶意通谋,有意思联络;第二须损害他人利益。单纯的知情只能属于有恶意但不属于恶意串通。因此,被告张某与被告甲公司签订的《商铺租赁协议》有效。另外,按照租赁合同司法解释,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本案中被告甲公司与原告李某之间的租赁合同,以及被告甲公司和被告张某之间的租赁协议均合法有效,但商铺在被告张某的合法占有之下,故应该确定履行二被告之间的商铺租赁协议。

法院经综合审理,支持了被告张某代理人的意见,确定被告甲公司履行与被告张某之间的《商铺租赁协议》,驳回了原告履行与被告甲公司《商铺租赁合同》的诉讼请求。

(中院民二庭 本报记者)

新闻推荐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赴天津督导“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2月20日、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率第一联合督导组赴天津,对天津市联合整治“保健”...

四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四川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商铺租赁经营合同的效力)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