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今年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积极建言献策。
■省政协委员曾兴圣
提高电子证据诉讼证明力
2012年,我国修订刑诉法和民诉法,正式将“电子数据”规定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电子证据在诉讼中取得了合法地位。“但网上聊天记录作为电子证据的一种,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虚拟性,存在用户聊天号码被盗、聊天号码非本人注册等情况;可篡改性,聊天记录易被伪造、修改且不易留痕迹,特别是转存的聊天记录被编辑、修改的可能性极大;还有易灭失性、易受影响性、依赖性等问题。”省政协委员曾兴圣介绍。
曾兴圣在《关于提高聊天记录作为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证明力的提案》中建议:即时通讯工具应进行实名制登记。即时通讯工具平台接调查令后需配合调查,不能以保护用户隐私为由拒绝配合调查,同时要做好保护隐私和商业秘密工作。
此外,法院要制定系统化规范化的审查规则,对于如何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过程的真实性,有必要制定相应审查规则。要确定法官依职权调查的范围。“目前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对法官如何调查聊天记录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可以细化法官依职权调查相关规定,满足司法实践需要。”曾兴圣建议道。
■省政协委员罗俊
设立四川互联网法院
“我们四川太需要互联网法院了。”省政协委员罗俊告诉记者。
罗俊告诉记者,一方面,四川省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省情复杂人口多地域广;另一方面,成都互联网新经济总量指数在全国城市排第四,成都科技型企业、共享经济企业众多,网络零售总额已超过6000亿元,涉互联网案件数量逐年攀升。所以,建设互联网法院既是精准对接司法需求、全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需要,同时也为新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目前,无论在实践层面还是制度层面均具备设立互联网法院的现实基础。”罗俊在提案《关于设立四川互联网法院的建议》中建议,省委省政府应加强与中央、最高法的汇报沟通,争取让互联网法院在川落地。由省法院牵头成立互联网法院筹备工作组,将建设互联网法院纳入2019年目标任务。省财政要对设立互联网法院所需的人财物进行经费保障,纳入专项预算。抓紧互联网法院后备审判人员的遴选与培训,争取互联网法院法官员额单列。
■省政协委员李凊
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
此次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李凊带来的提案也与公正司法密切相关。
李凊说,律师调查取证难在四川省仍时有发生。“比如,不少律师反映说向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取证难,《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的执行力度不够,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时涉及需要调取对方当事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时,仍被各个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提供各种各样的证明材料。”李凊举例说。
她建议,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应积极支持配合,切实保障律师行使调查取证权。建议由省司法厅、省不动产登记局联合制定《办理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工作规范》,统一规范办理律师查询、调取不动产登记信息事务,要求律师提供的法律文书也应当限定在“三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内,不得额外加重律师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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