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廖振杰)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管理规范》于今年初开始正式实施。《规范》首次明确了正规和非法小额贷款公司的差异标志。
《规范》强调,四川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小额、分散”的经营原则,服务所在县域内 “三农”和中小微企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明确提出不准吸收存款,不准超过规定利率发放贷款,不准以非法手段收取贷款,不准做虚假账务、报虚假信息和搞账外经营,不准开展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业务的“五不准”规范红线。
《规范》强化了动态监管。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的 “借款合同摘要”上传相关部门备案,实现“穿透式”监管,从根本上保护消费者利益,消除风险隐患。
《规范》明确了推行机制。省级监管部门将牵头统筹并会同省行业协会统一推行《规范》落地,确保工作推行到位。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同步会同当地行业协会具体负责辖区内《规范》的衔接配套和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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