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狗之争,是亟待解决的社会课题。有限制的自由才会成为真正的自由,给养狗行为立下规矩对动物来说也是一种保护。遛狗不拴绳的后果,除了伤人外,还可能造成爱犬走失;长期找不到主人的宠物狗,极有可能在城市治理过程中被处置。在动物保护意识尚未到位,保护体系也有待完善的语境下,纵容式的宠物管护也将宠物置于风险之中。
如果把养狗行为作为检验社会文明的维度,那么公众文明的实现,离不开治理层面的水平提升。人与狗的和谐相处,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如何更加和谐。保护狗的权利,就是在维护更高层次的人的权利。而厘清权利和自由边界,更需坚持辩证的思维和对立统一的行为判断。
四川南充|唐伟|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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