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今年8月26日下午,一辆泥头车与一辆电动车在二环南路江南路口发生追尾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在交警部门、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肇事方支付764978元作为死亡事故赔偿金。
事故:
泥头车追尾电动车
祖孙二人一死一伤
8月26日16时13分许,二环南路江南路口处,一辆红色泥头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了交通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乘人员一死一伤。
交警了解到,事故发生前,电动车、泥头车都是沿二环南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电动车在前。至事发路口时,电动车继续直行往西行驶,泥头车右转弯欲进入江南路,结果泥头车车头右前保险杠撞到了电动车尾部,并推着电动车前移了10多米远,造成驾驶人武某伦头部、脸部和两手外侧多处擦伤,坐在后座的9岁孙子武某在两车碰撞瞬间跌入车底,头部受到碾压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泥头车驾驶人李某福先打电话给车主说发生了事故,并打122、120电话,之后走到城南公园继续打电话。
现场:
家属与车主发生冲突
事发当天,从四川来到中药港做药材生意的武先生,突然接到父亲的电话称遭遇车祸,其儿子武某不幸当场死亡。面对突如其来的消息,武先生瞬间懵了,悲痛之余立即叫上几个老乡赶到事故现场。
眼前的一幕几乎让武先生昏厥,一辆红色泥头车停在二环南路江南路口靠南兴地产一侧的右转弯车道上,车头下倒着一辆电动车,父亲武某伦满脸血迹瘫坐在车旁,而自己的孩子则躺在车底下,一动不动。悲愤的家属指责驾驶人李某福肇事后逃逸,并把赶到现场的车主李某当成了驾驶人,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继而挥起拳头扭打在一起,被交警、巡警制止。
调解:
双方达成和解
肇事方当天赔偿
10月1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对该起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泥头车驾驶人李某福承担该起事故全部责任,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问题,一个是事故责任问题,另一个就是赔偿问题。”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第一个问题已经解决,但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分歧较大。肇事司机认为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受害方指责司机消极赔偿。为了化解矛盾,10月15日,双方向玉林市玉州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第二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了人民调解。
调解前,调解员分别找办案民警、事故双方当事人认真了解案件情况,掌握双方诉求底线,并与直属四大队就案情进行了分析,明确了调解方向。调解员介入调解后,从法理上以法律条款、赔偿标准等为准则计算出合理的赔偿金额,又从情理上就受害方所受的精神打击向肇事方陈诉,恳请双方各让一步。
经历艰难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肇事方支付764978元作为武某死亡事故赔偿金,约定武某伦赔偿金额待其出院后再协商,双方表示认同调解结果,互不追究。当天下午,李某福一次性向受害者家属付清所有赔偿金,并鞠躬向受害者家属致歉。至此,“2018.8.26”死亡交通事故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10月18日,李某福因交通肇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林增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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