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专家共议科学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应该成为发展个性特长的平台。
华西调查 关注校外培训系列报道(二)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张峥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破坏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势在必行。
日前,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省人大代表、心理专家、教育专家及校长,不少专家建议都把明确机构准入制度放在了首位,省人大代表、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毅强调,对于违规建立和运行的校外机构,处罚不能只针对机构本身,对应的主管和监管部门也应该被问责;教育决策咨询专家纪大海建议,实施基于科学评估的“总量控制”,规制机构散、乱、差现象等。
省人大代表、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毅:
政府制定培训机构标准加强对学校监管
校外培训机构是社会教育的组成部分,有序的校外培训是可以对学校教育起到辅助性作用的,也能满足部分家长和学生多样化教育需求。但目前多数校外培训机构却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拔苗助长,模糊了自身在社会教育中的应有定位,出现了许多问题。如打着提高学习成绩的旗号对中小学生进行应试教育,甚至有的教学内容严重“超纲”,偏难偏怪,与国家倡导的立德树人、素质教育、全面发展等导向不相符。不少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深、超难、超广的“课程”违规设置,通过夸张宣传的宣传,让学生抱着“课上不用认真学,去辅导班学得更好更多”的心理,不愿意在学校课堂上认真投入,甚至会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状态。还有一些中小学教师有意“课内不讲课外讲”,学习重心、教学重心都向课外培训机构倾斜,学校的育人主体易被弱化。还有以高分承诺为宣传口号的校外培训机构,使得不少家长争相为子女报各类培训班,甚至成为“被迫攀比”,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形成了“报班就是投资教育”的不良社会风气。此外,许多培训场所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存在“无证无照”、乱收费、虚假宣传等问题。
李毅建议,首先,政府应当制定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规范的培训机构设立标准,把机构的师资配置、规模、培训场所标准、收费标准、课程设置等纳入到规范的范围中。其次,事中加强监督。不仅要对已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的运行进行监管,还应该建立培训机构质量评价体系,做到公开透明,为家长、学生选择机构提供参考,促进机构间的良性有序竞争。最后,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管,严肃查处变相为培训机构宣传的教师和学校,对存在未合法登记、聘用在职教师、乱收费等问题的培训机构以及在职老师和所在学校予以处罚。对于违规建立和运行的校外机构,处罚不能只针对机构本身,对应的主管和监管部门也应该被问责。
四川大学人力资源开发所所长、教授罗哲:
政府是“引导者”“监管者”“托底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展现政府在公共管理过程中,利用公共权力履行公共职能,为校外培训机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凸显管理目标的“公共性”,是政府在市场监管中“有所为”的表现;同时,《意见》关键词集中于“把关、规范、监管”,为市场自我调节提供充足的空间,体现了政府的“有所不为”。政府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中扮演着“引导者”“监管者”“托底者”的角色。
他认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应以政府为管理主体,从四个方面着力:在规模上,应着力于把控机构规模,适应市场需求,科学严格控制校外培训机构肆意增长;在审批上,应加强把关控制,保障机构水平,科学化设置机构建立标准、严格准入;在监管上,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监管体制改革,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在服务上,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教学质量,满足教育需求,为中小学生提供更多优质课后服务。
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纪大海:
呼吁学校建立课后托管服务
近年来,以应试为导向的校外培训机构呈井喷式增长,扭曲了育人规律,打乱了教学秩序,破坏了教育生态。培训机构“满天飞”,几个人凑在一起,一个培训机构便诞生了。围绕一所公立学校,一般都要衍生出好几个培训机构。其次,培训机构混乱。有正规机构,有“黑”机构,有证照不全机构,有功能齐全机构,有功能不全机构等等。三是私募学校教师,重金聘用在校优秀教师为其所用,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四是非规范培训,不按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和认知规律,采用大作业量、高强度学习、超前超标学习实施培训。五是恶性争抢生源,或是搞虚假宣传招揽生源,或是与学校有关人员勾连私下组织生源,或以某些竞赛组织名义网罗生源等等。科学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势在必行。
不可否认,社会竞争、传统教育观念、家长需求是助推社会培训机构发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学校教育的体制性缺失和功能欠缺,如缺乏服务托管、学业补进等方面的制度和功能,为校外培训机构留下很大发展空间。他建议,综合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从五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制度”,规范“门槛”标准和要求。二是实施基于科学评估的“总量控制”,规制机构散、乱、差现象。三是建立行业行为规范,规范培训行为、培训内容、培训强度和培训时限。四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违规勾连招揽生源,学校不得以竞赛名次选拔学生。五是学校建立课后托管服务制度,完善服务功能,亦可正式委托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与心理学院教授戴艳:
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影响学生心理健康
近年来,抢跑、托管、提优、补差,以及家长的需求、恐慌与培训机构混杂、交融,催生出庞大的校外培训市场,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产生学习压力,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
首先,校外培训机构单纯以“应试”为目的,不择手段组织补课、赶课,千方百计动员学生考级、考证,通过“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满足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不要输在起跑线”的心愿,严重违背教育规律,严重危害学生健康成长。
其次,校外培训机构和家长往往将特长培养也作为升学、择校的敲门砖,增加学习种类,增长学习时间,周末、寒暑假都被各种培训占据,中小学生几乎没有休息可言。长期的疲劳战,学生筋疲力尽,没有自主活动和交往的时间,使学生的社会化过程出现障碍,不能很好地建立亲子关系、同伴关系、师生关系等。
第三,校外培训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以各种手段和方式裹挟家长带着孩子拼命抢跑,无形中增加了家长的群体焦虑,同时又助长了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需求,花费大量的资金在孩子的培训上。家长普遍反映,很多辅导班都按小时收费,少的几十元,多的上百元,周末上、假期上,家庭负担非常重。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当务之急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坚持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引导正确、合理的校外培训,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从而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综合素质,达到叶圣陶先生所说的“教是为了不教”的目的。
成都外国语学校校长、特级教师龚智发:
根据学生个性特长选择正规培训学校
现在的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水平参差不齐,差异很大。正规的培训学校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法人代表,有专任教师,有符合消防规定的办学场地,有实验设备设施,有质量监管系统。现在无证、无照、无专职教师的办学点很多,这类机构无质量保证,无安全保障,急需下大力气加以整治。同时,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校外培训只能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不能简单认为不补课就会输在起跑线上;要考虑学生的课业负担、兴趣爱好和身心健康,切忌相互攀比,不要盲目跟风,导致损害学生健康和学习欲望;要根据学生个性特长选择正规培训学校,重点发展学生特长,提高综合素质,重点放在培养思维能力、实践能力、表达能力、表演能力、创新能力,让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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