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平)记者11月14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提出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的统筹力度,逐校摸清底数,确保到2020年,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这两类学校的办学条件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通知》要求,布局规划中涉及到小规模学校撤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确定,但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
根据《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试行)》,小规模学校原则上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7.85平方米;生均图书册数不低于25册;每名学科教师配备1台计算机。寄宿制学校,原则上生均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小学5平方米、初中5.5平方米,食堂(伙房)生均建筑面积1—1.2平方米;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有开水供应和淋浴设施;有开展团队活动必需的场地与条件。两类学校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确保厕位够用、干净卫生。(下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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