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元汉查阅卷宗,为案件开庭审理做准备。
我与改革开放
“作为年轻一代法官,身处改革开放年代,深深地感受到法院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的便利,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近日,记者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该院民二庭副庭长费元汉时,他发出由衷的感慨。
参加工作手工笔录庭审记录
今年36岁的费元汉,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2008年12月,他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工作。“我到法院工作时,担任书记员,记录法庭开庭审理案件过程。”费元汉说,那时的书记员都是手工笔录,工作量大,记录必须要做到快速、准确无误。为此,费元汉还参加了速记培训。
作为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费元汉,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由于工作努力,2009年,他由书记员岗位调整到法官岗位上。作为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践行者,其长期担任重大、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的承办人或者合议庭成员,自2010年以来,独立承办案件587件,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842件。
在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他坚持以实地走访和调查作为查清事实的手段,以法治思维作为法律适用的基本方法,秉承“情与法”相结合的利益衡平机制,日积月累,逐渐成为审理民商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行家里手,成功妥善处理了一大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性统一。
2016年,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给法院带来巨大变革,市中院在“智慧法院”建设中将庭审记录变为语音录入。“语音录入比手工记录更加快捷、准确,减少了书记员的工作量。”费元汉如是说。导诉机器人、电子阅览室、档案数字化、电子送达等一系列现代化设备和管理手段,成为法官办案的智慧助手,大大提高了案件审判质效。
严格考核入额“员额制法官”
在法院司法改革进程中,让费元汉感受最深的莫过于案件的“签批制”和法官的“员额制”改革。
费元汉说,过去案件实现“院庭长签批制”,法官承办的案件需要经过院长、庭长等各级领导签发把关后才能送达给当事人,由此增加了案件办理时间。2016年,市中院开始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制后,大大缩短了案件周转所耗费的时间,凸显了审判的独立性,提高了案件质效。
同年,法院实行“法官员额制”改革,费元汉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后,从全院近百名法官中如愿以偿成为“员额法官”。费元汉称,实行“员额制”后,法官从近百名降到了现在的47名,所有的法官都集中到办案一线专注办理案件,并且对案件数量、标准进行了量化规定,每年都要经过严格考核,如果入额法官经过考核达不到标准和要求,就会退额。“法官员额制对法官要求非常高,有利于提升法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费元汉如此评价。
在审判工作中,费元汉善于发现问题,积极总结创新工作思路。他针对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承揽合同4种主要类型的民商事案件,将近十年个案中的问题一一梳理和汇总,并查阅大量法学资料,将这些重点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方式汇编成册,作为民商事审判主要案件类型的审判指南。费元汉在法院内网设立民商事审判业务指导平台,通过发表典型案例、调研文章、发改案件评述等对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进行监督指导。同时,他对庭内已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并针对庭内审判及管理的重要环节,设立了10余项庭内制度,有些制度还在全市法院得到推广。
法学调研成为学术骨干
在多年工作中,费元汉结合审判实际,勤于钻研,狠抓调研,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学素养和业务素质,同时也硕果累累。他成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全省法院优秀调研人才库成员、四川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因学术调研成绩突出,于2016年4月27日成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于2016年10月11日入选全省法院优秀调研人才库成员,于2017年1月当选四川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费元汉参与3次省高院重点课题,分获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二次。作为主要撰稿人撰写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非规则形态”的司法应对路径》获省法院2014年重点课题一等奖,撰写的《审判监督与审判质效实证研究》《欠发达地区主审法官裁判的隐蔽性牵制及其对策》获省法院2013年、2015年重点课题二等奖,并在国家级、省级学术杂志发表学术论文12篇,先后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学术讨论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21次。
费元汉先后获得市级嘉奖三次;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年荣立三等功;2018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面对荣誉,费元汉深感肩上的担子更重、责任更大,他表示:“我们这一代年轻法官身处新时代,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更多,我将不断努力提升自己,对未来充满期待!”
文/图本报记者肖盛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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