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8224件
■本报记者 吉雪娇
购买二手房,却被要求收取每平方米30元的维修基金。今年7月,消费者李女士通过遂宁市安居区某房屋中介公司购买一套二手房时,遇到了这件烦心事。在向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分会消委会投诉后,最终中介公司退还了消费者李女士维修基金3060元。
这是今年第三季度,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消委会”)收到的典型投诉之一。就在10月18日,四川省消委会正式发布《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二手房交易、旅游消费、家用电子电器售后服务成为消费者投诉新热点。
挽回经济损失883万元
据统计,2018年第三季度,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含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224件,解决8117件,投诉解决率98.7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3.11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2.65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1.97万人次。
在2018年第三季度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3366件,占总量的40.93%;售后服务问题929件,占11.30%;合同问题671件,占8.16%;虚假宣传问题640件,占7.78%;价格问题433件,占5.27%;假冒问题234件,占2.85% ;安 全 问 题 205 件 ,占2.49%;计量问题87件,占1.06%;人格尊严问题17件,占0.21%;其他问题1642件,占19.97%。
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与2017年同期相比,虚假宣传、假冒、价格、安全、人格尊严的投诉比例上升幅度较大。
其中,在服务大类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数据中,生活、社会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通信服务列居前三位。与2017年同期相比,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投诉比例增幅居首,由1.72%增长至2.72%。
旅游类消费投诉增逾50%
值得关注的是,二手房交易、旅游消费、家用电子电器售后服务成为第三季度消费者投诉的新热点。
二手房交易方面,《报告》指出,少数房屋中介经营者故意设置陷阱,获取不正当利益,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从而引发消费者的投诉。
旅游消费方面,由于少数旅游从业经营者诚信缺失,一些消费者遭遇到预订行程不对称、低价团费加价游、旅游变购物、合同条款设陷阱等等,导致消费者投诉。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共收到旅游类消费投诉4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1.85%。
家用电子电器售后服务方面,问题主要表现为“售后服务有条件、专业技术存问题、包修保修分不清、售后收费不规范、山寨维修很混淆”。由于普通消费者对于电子电器消费品缺乏专业知识,往往是听从维修人员意见,这使得一些诚信缺失经营者有机可乘,一些不具备售后服务技术或专业水平较低的售后人员不当行为,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甚至扩大了消费者的损失。
针对上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热点,四川省消委会表示将采取相关举措。包括将适时约谈涉事经营者,公开披露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同时呼吁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旅游行业协会等更好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对协会成员监督,进一步规范房产中介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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