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春华)9月12日至14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乔天明犯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
乔天明家属、剑南春公司部分职工代表及其他社会人士100余人旁听了庭审。在为期三天的庭审中,法庭对指控被告人乔天明行贿和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事实展开调查,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并进行相互质证,对定罪和量刑问题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乔天明作了最后陈述。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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