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樊邦平)9月14日,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为规范农作物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工作流程,确保救灾备荒用种安全,日前该厅已发布《四川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并明确,四川省每年将确定种子储备计划,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分为救灾和备荒两类,救灾储备种子主要包括适宜灾后补种改种的蔬菜、马铃薯、大豆、杂粮杂豆等短生育期品种种子,备荒储备种子主要包括生产需求量大的玉米、水稻、油菜等作物杂交品种和玉米、水稻亲本种子。
《办法》明确,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应通过国家或四川省审定,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应当登记,适宜四川种植,抗逆性强、适应性广。承储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资质(不含已承担国家储备种的企业);二是具有拟储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三是在四川省境内,自有仓库、晒场和检验条件能力满足储备需求,有专业储备、检验技术人员;四是具有良好信誉,近三年未发生过种子质量事故,并自愿承担种子储备任务和风险。
《办法》还明确,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期为1年,从当年10月1日至下年9月30日(马铃薯储备期为8个月,从当年10月1日起至下年5月31日止)。在确保数量不减、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储备种每年出新换陈,储备期满后,由种子承储单位自行处理。每年储备种子入库后,农业厅对种子质量检验合格、数量验收达合同要求后,将储备费用直接拨付至各承储单位。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在储备期间的调用权归农业厅,未经农业厅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
新闻推荐
四川油纸伞搭建的花伞一条街吸引了众多市民。(本报记者张一崔健赵晓明摄)9月13日,第五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
四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四川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