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 成都市 绵阳市 自贡市 攀枝花市 泸州市 德阳市 广元市 遂宁市 内江市 乐山市 资阳市 宜宾市 南充市 达州市 雅安市 阿坝州 甘孜州 凉山州 广安市 巴中市 眉山市
地方网 > 四川 > 四川新闻 > 正文

法律法规对非法捕捞行为的相关规定

来源:遂宁日报 2018-09-13 09:10   https://www.yybnet.net/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三条,根据《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渔业)》相应的处罚为: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二次实施违法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三次以上实施违法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根据《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渔业)》相应的处罚为: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从事游钓和水禽放养及扎巢取卵、挖沙取石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进行游钓或水禽放养,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扎巢取卵或挖沙采石,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根据《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渔业)》相应的处罚为:情节轻微,尚未销售的,没收渔具,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年内制造、销售禁用渔具两次的,没收渔具和违法所得,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一年内制造、销售禁用渔具三次以上的,没收渔具和违法所得,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常年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或逃避、抗拒检查的,没收渔具和违法所得,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根据《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渔业)》相应的处罚为:销售、收购不足5公斤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实物价值1至2倍的罚款。销售、收购5公斤以上不足25公斤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2至3倍的罚款。三次以上销售、收购25公斤以下或一次销售、收购25公斤以上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3至5倍的罚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根据《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渔业)》相应的处罚为:情节显著轻微,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没收实物。以营利为目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处相当于实物价值5倍以下的罚款。以营利为目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处相当于实物价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新闻推荐

用货运无人机打通物流上山下乡“最后一公里”

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闫新宇易陟)近年来,无人机发展势头迅猛,而无人科技也被认为是快递业未来布局的三大支点之一。在2018全球...

四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四川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重口味是刚需2018-09-13 09:10
猜你喜欢:
评论:(法律法规对非法捕捞行为的相关规定)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