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报道,9月4日,上海警方通报了一起网约车抗拒执法事件:当天上午,黄浦区交警在四川中路汉口路口处理一辆小客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司机李某抗拒执法,欲驾车逃离现场,行驶中撞倒一名环卫工人。在民警拦截过程中,其撞到路边一辆警车,后被民警当场制服。据悉,该司机在滴滴、美团平台皆有注册,两家网约车平台随后表示,已对该司机作出封禁处置。
平心而论,这次事件具有偶发性,但滴滴、美团两家平台公司的处置反应,较从前还是有了明显变化。从时间上看,事件发生在9时25分,13时滴滴便已告知媒体封禁了该司机,中间不到四小时。如果再算上从事件发生、警方通报到滴滴处理、回复媒体,每个环节存在的时间“磨损”与延迟,那么应该说,滴滴、美团这一次的反应是非常迅速而且积极的。
事实上,在之前的温州女乘客被害案中,许多文章便已讨论过,单就前置环节而论,作为平台公司的滴滴、美团等,即使设置再严格的准入门槛,也无法完全杜绝类似突发状况的产生。比如这一次,滴滴在回复媒体时便提到,该司机在平台注册时,三证验真、背景审查、人车一致、人脸识别皆完整通过,情况正常。可见本地牌照、车辆规格、财产背景等交管部门颁布的硬杠杠,也未必那么保险。毕竟,像之前的几起劫色事件,多为网约车司机临时起意,并非有预谋的犯罪,而这恰恰是最难防范的。
这样说不是在为平台公司开脱,要知道,公众之所以对这些平台公司很不满,主要是不满于其在事情发生后的反应迟缓与不作为。比如温州女乘客被害案的前一天,便已经有乘客向平台投诉过该司机欲图不轨,如果当时滴滴公司也能像这一次一样,第一时间封禁司机,或者至少是先暂停其运营资格,那么后面的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在这个意义上,平台公司这次的反应也算是吃一堑长一智。
相比较平台公司的善后与公关是否到位,另一个问题同样值得引起关注,即这次事件若不是警方在通报中特别点明当事人的网约车司机身份,公众舆论或许压根不会往这个方向去想——毕竟当时该司机已停止接单,车内也无乘客,而滴滴公司也无从获悉其平台注册司机的这一违法信息。所以,相较于个案式的快速通报与及时处理,当务之急是要做好公安部门与网约车公司后台数据的对接。
此前,交通部曾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库接入主管部门监管平台。这样做自然是必要的,但就目的而言,主要还是为了便于主管部门自身的监管。站在乘车者的角度,更需要的其实是来自公安交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只有这样,才能够帮助平台公司及时甄别、遴选、排除出不合格的司机,从而尽可能地防范未知风险,提升乘车安全。
(王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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