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海波(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专家)
如果随便问一个人,请他说一个音乐会的名字,大概都能说出维也纳新年音乐会。这个音乐会在国内的直播都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了,在中国也几乎家喻户晓。老百姓可能不知道三大歌剧院,但肯定知道金色大厅。这个音乐会以施特劳斯家族的作品为主,但是人们知道那个最有名的小约翰·施特劳斯却不是仅因为这个音乐会。
小约翰自己创业打天下
曾经看到过一个故事,一个中国人在维也纳的多瑙河边,想问当地人这是不是多瑙河,但是又不知道这名字用外文怎么说,于是就哼起了《蓝色多瑙河》,当地人居然马上明白了,笑着点头回答。维也纳是公认的音乐之都,但很多维也纳人也认为这是施特劳斯的城市。施特劳斯是一个大姓,十九世纪前期的人会认为是老约翰·施特劳斯,而二十世纪初的艺术青年会认为是理查·施特劳斯,当然,更多的人会认为是小约翰·施特劳斯。
要讲述约翰·施特劳斯是多么的众所周知完全是多此一举,但这个名字越是如雷贯耳,我们却越是发觉对他所知甚少,那些耳熟能详的旋律是怎样写出来的,这个作曲家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对这些事情即使专家也都意见不一。
作曲家,在人们的印象中就是创造音乐的艺术家,或者也会演奏,或者也会指挥,总之就是干专业活的。施特劳斯家族除了这些专业活都会之外,首先是独立经营的老板。老约翰·施特劳斯就是自己创建经营乐团搞商演,创下了家族的基业。他在维也纳的成就是辉煌的,当时的报纸甚至说:“维也纳人的胸中有两个灵魂,其中一个是施特劳斯的小提琴。”但是他强烈反对小约翰子承父业,到底是因为艺人生涯的艰辛,还是另有原因不得而知,但是小约翰恰恰是三个儿子中才华直逼乃父甚至大有超越之势的一个。
不到二十岁的小约翰在维也纳举行的首场演出引起轰动,但是维也纳人也都知道父子之间的矛盾,很多地方都因为怕得罪老爹不敢请儿子,这实在是一个奇异的景象。但终究年轻人是要成长的,小约翰自己创业打天下,影响也日益增大。几年之后,老爹因病去世,小约翰继承了父亲的乐团,一个独一无二的约翰·施特劳斯横空出世了。
把器乐圆舞曲发展到极致
施特劳斯的乐团主营业务并不是我们现在熟悉的交响乐团那样举行音乐会,而是带有很强的娱乐色彩,主要的场所是舞会、庆典,这是一个繁忙而兴旺的市场。继承了父亲的事业,三兄弟一齐上阵,生意火红到一个晚上几个地方的海报都会贴出施特劳斯的名头。当然,要么是兄弟各守一方,要么是约翰马不停蹄地串场。约翰是个能干的经营者,但不是光靠商业手腕,还要靠核心产品的竞争优势,也就是说,得自己写出比人家漂亮的音乐。当然音乐的形式也很明确:舞曲,更准确地说是流行的圆舞曲、波尔卡这样的舞曲。
中文里面,圆舞曲和华尔兹是两个同样流行的译名,简单的嘭嚓嚓节奏似乎和人的身体有一种天然的关联,中国直到现在很多人都会用“嘭嚓嚓”来代替“跳舞”一词。在欧洲人感受到这种节奏特殊的律动,形成了既有自转又有公转的圆舞形式,早期曾有言论指责这种舞蹈不雅,但不管是舞蹈还是音乐终究是传开了。在音乐方面,这种音乐表面欢快但带有极复杂的情绪。但是,作为舞曲,华尔兹却可以不断地将人带向极度兴奋。司汤达说:“在由千枝烛光照耀的大厅里跳华尔兹会使人的心灵陶醉,一切羞怯都无影无踪。”这样的圆舞曲正是老约翰和兰纳开创的。伟大的圆舞曲时代,中心是维也纳,而巅峰则毫无疑问是约翰·施特劳斯,因为他把器乐圆舞曲发展到了极致。
没有一个音符是多余的
年过四十,约翰·施特劳斯已经功成名就,他的舞蹈音乐创作广受欢迎,享有炫目的国际声誉。此时的巴黎,却有另外一个如日中天的名字:奥芬巴赫。奥芬巴赫的领域是轻歌剧,也曾在维也纳风靡一时。据说奥芬巴赫曾劝约翰·施特劳斯写轻歌剧,也许他觉得这样一位音乐天才,没有理由不向戏剧舞台进军。约翰周围的人更是这样想的,首先就是他的太太。但约翰本人对此却显得迟疑而被动,因为他不认为自己对戏剧、语言和文学有什么才能。也许是拗不过周围人的热情,也许是真的被激起了兴致,总之约翰开始了他的轻歌剧之路。他的头两部作品就取得了成功,剧场里座无虚席,能取得这样成就的,他是莫扎特之后的第一个奥地利人。
尽管开局顺利,但是并非没有遗憾,人们普遍认为音乐虽然精彩,但歌词却相当糟糕。于是,为他寻找一个优秀剧本成为周围人们的一个重要任务。约翰自己也完全清楚问题所在,了解自己的长处和局限,也准备重新面对未来的新创作。这时他的一位出版商朋友从法国带过来一部剧本,出自奥芬巴赫的长期合作者之手,叫做《圣诞节晚餐》。但是这个剧本在维也纳的经历却颇为坎坷,不过最终经过翻译、改写,重新命名为《蝙蝠》的这个脚本终于到了约翰的手上,也就是到了最正确的人手上,因为他一眼从中看出了自己最擅长的创作空间。
据说约翰谱写此剧仅仅花了六周,不管是否属实,但一气呵成的感觉确实是如有神助。这部诙谐轻松的生活喜剧直到现在都是人见人爱,但又不是那种严格文本主义的戏剧,在演出时可以有相当自由的二度创作空间。作为三幕剧中间部分的第二幕,是一场盛大的舞会,这完全是为约翰·施特劳斯量身打造的场景,他太清楚舞会是什么样的了。后来有的演出在此加入约翰其他的作品,比如《雷鸣电闪波尔卡》,简直浑然天成。甚至有的演出在这里加入其他格局的经典唱段,依然出彩。在其他国家的演出,后人搞出了英语版、法语版……就是如此具有变形能力的作品,每一次的成功演出都可说是全程无尿点,而且还可以说是没有一个音符是多余的。
《蝙蝠》是奥地利的民族圣物
约翰·施特劳斯并不喜欢为词谱曲,但在这部剧中,音乐和歌词的结合堪称完美,人物的情绪和音乐结合得让人叹为观止。比如第二幕中女仆阿黛勒的咏叹调,能让笑声变成华尔兹,已成为花腔女高音的经典唱段。女主角罗萨琳德的“恰尔达什”慢处婉转催人泪下,快处昂扬引人神往。诙谐的重唱在刻画人物上也是入木三分。而全剧开始的序曲,其精巧、完美和概括剧情的能力几乎臻于化境。
按照维也纳当时的传统,轻歌剧舞台上的故事都发生在外国,而这部剧却将地点放在了维也纳,这种现代剧的处理方式实际上就是在和观众建立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情感。而此剧首演时大环境并不好,因为奥地利当时正处于经济困境之中,但演出大获成功,观众并没有对这样的剧怒气勃发,反而从中得到安慰,用剧中的歌词说正好是“幸福就是把往事都遗忘”。
从体裁上说,相比于歌剧,轻歌剧是通俗文化,两者之间泾渭分明,但现在世界上的大歌剧院无不把《蝙蝠》作为经典剧目。在欧洲,若论舞台上演出次数,此剧稳居三甲之列。而在奥地利人看来,《蝙蝠》已是奥地利的民族圣物。
○延伸阅读
约翰·施特劳斯:圆舞曲之王
约翰·施特劳斯(1825年10月25日—1899年6月3日),奥地利著名的作曲家、指挥家、小提琴家、钢琴家。
施特劳斯自幼爱好音乐,梦想成为职业音乐家。他7岁便开始创作圆舞曲,19岁时就举办了一系列音乐会,并在各地巡回演出,获得的成就使他很快就与父亲齐名。1851年开始了富有成就的去国外的第一次巡回演出。自1853年起,施特劳斯担任宫廷舞会音乐指挥;1863—1870年,担任奥匈帝国皇室和王室的宫廷舞会乐队队长之职。
他一生写了四百多首乐曲,包括圆舞曲、进行曲以及其他音乐体裁的乐曲,其中以《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序曲》《春之声》等曲最为著名。这些作品优美动听、充满生活气息,反映了人民群众热爱生活、乐观向上的思想感情,深受人民群众喜爱,他由此被人们称为“圆舞曲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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