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获悉,省政府官网发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主动引导稳定社会预期、加大土地和住房有效供应、加强住房销售及价格管理、强化房地产流入资金管控、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七个方面提出了24条具体细则,坚决遏制投机炒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要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各地要进一步摸清住房底数,明确住房发展目标,合理确定市场供应的规模、结构、时序和住房保障的范围、标准、渠道。针对房价地价如何控,《通知》明确,要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改进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方式,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鼓励各地灵活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支持各地在棚户区改造中,通过“限房价、竞地价”土地出让方式建设商品住房定向提供给被拆迁居民。
《通知》要求,要合理管控住宅用地供应节奏,各地要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管控好住宅用地供应的节奏、规模和布局,将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要做好住宅用地储备,加快推动棚户区改造,腾空净地尽快入市。其中,供给不足的城市,要结合当地需求情况,多渠道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用地供应。
针对闲置的土地问题,《通知》提出,要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各地要按照以用为先的原则,依法依规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和开发利用。对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严格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价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就加强房价管理,《通知》要求,要强化住房预售管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贵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与此同时,明码标价,严格执行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应合理定价,并据实进行价格申报,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不得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出售住房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就住房价格制定,《通知》要求,要加强销售价格指导。各地要建立完善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统计等部门组成的商品住房项目备案价格会商机制,以成本为基础、市场为导向,制定商品住房项目备案价格规则,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价格指导。
按照《通知》要求,今后的购房审贷也将更加严格: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和收入证明等的审核力度,严禁挪用消费贷购房、违规提供首付贷等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
此外,针对房地产市场如何监管,《通知》提出要持续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各地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虚假广告、制造购房恐慌、协助规避限购限贷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本报记者 侯初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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