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祝贺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以下简称“三小”)由于其数量大、多数生产经营条件较简单,从业人员素质整体不高,质量控制能力低等原因成为食品安全事故多发区。
日前,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按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全市“双创”工作要求,全面提升“三小”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食品安全办于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将持续至今年9月30日。
全面治理
提升规范化水平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就是要全面排查‘三小\’底数,对符合条件的纳入登记备案管理,达到从业者知晓率100%、符合条件的备案和登记率100%、建立监管档案率100%。”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行动中将重点对主体资格合格、索证索票齐全、卫生防护有效、工艺流程合规,打击“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制假售假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治理,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消除“三小”无证生产经营问题, 使全市“三小”规范化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行动中将以基层市场(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对辖区“三小”全面排查建档,摸清辖区“三小”底数,划分类别,分类管理。同时,严格落实《条例》《乐山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认定标准》及相关规定,依法实施登记备案,对符合条件的“三小”生产经营者全部纳入登记备案管理。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加强对“三小”登记备案的现场服务指导。
此外,各县(市、区)在履行登记、备案后首次现场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结合落实“四有两责”和网格化监管要求,科学制定监管计划,明确监管责任人和日常检查重点,建立监管档案,公开“三小”日常监督检查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按《条例》要求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病死畜禽肉和工业原料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打击整顿。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将加强协作,形成整治合力,集中查办群众举报的线索,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食品“黑作坊”、“黑窝点”。
据悉,通过“三小”综合整治,相关部门将针对“三小”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三小”监管相关制度,明确各级日常监管重点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综合信息平台作用,使“三小”监管实现常态化和信息化。
分阶段实施
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据了解,此次“三小”整治行动分为3个阶段进行。
“7月中旬以前是全面排查阶段,工作中将结合实际,制定‘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治理重点,细化措施安排,专题动员部署,学习宣传《条例》及相关规定,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将以基层市场(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对辖区“三小”全面排查建档,建立台账,摸清底数。
7月中旬至9月中旬为登记备案和集中整治阶段,在全面动员和排查的基础上,督促指导“三小”生产经营者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整改。各地可通过打造“三小”示范店、示范街和“样板间”等形式,带动“三小”业主整改提升。对通过整改提升后达到许可条件的,依法办理许可登记。对符合“三小”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的,依法实施登记备案,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或经反复整改后仍达不到备案登记的“三小”单位坚决取缔。各地要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采取分区划片、责任到人的方式,组织开展“三小”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9月中旬至9月底为总结提升阶段,全面梳理总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查看辖区所有“三小”是否全部纳入登记备案管理,是否仍存在无证生产经营问题,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是否得到解决,分析研判辖区“三小”安全形势,健全完善“三小”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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