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讯 (记者 李欣忆) 从6月开始,你家的电费可能会降不少。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2018年丰水期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2018年6月至10月,只要你的月用电量超过180度,就可享受到电价优惠。
具体而言,在维持现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基础上,丰水期城乡“一户一表”居民月用电量在181度至280度部分的电价将下移0.15元/度,月用电量高于280度部分的电价下移0.20元/度,月用电量在180度及以内部分电价保持不变。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相关人士解读,丰水期居民生活用电电价优惠政策从去年6月就已开始试行,今年是试行的第二年。举例来说,某户人家2018年6月用电量为334度,按照丰水期电能替代电价相关政策,其中在181度至280度的电量为100度,优惠电费为15元;高于280度的电量为54度,优惠电费为10.8元。与执行优惠电价前相比,可节约25.8元。
优惠电费可通过当月电费发票查询,还可通过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营业厅、95598供电服务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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