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刘某于2014年3月起诉要求与宋某离婚,法院判决准许离婚。离婚后,宋某偶然得知刘某于2013年12月通过ATM转账的方式将账户内的195000元转至案外人张某名下。同年9月,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该部分财产,庭审中,刘某对钱款的去向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宋某12万元。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规定,刘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转移夫妻共有存款,并对钱款的去向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离婚后宋某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并支持其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律师点评:
现实生活往往不同于童话小说,离婚中的双方似乎总要将感情失利的不快转移到对共同财产的锱铢必较。因此,此种情形下,如何保护被隐匿、转移方的利益,显得格外重要。
离婚时发现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法院提交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在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匿、转移财产的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这是对离婚隐匿、转移财产行为的一种处罚。而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隐匿、转移财产行为的法定期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离婚时对方隐匿、转移财产怎么办?这并不是很复杂的问题,重要是如何发现对方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如何收集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证据才是关键。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以事先咨询一下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避免给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机会,防患于未然。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则要及时与律师沟通,请求律师做好调查取证的准备。
本期说法律师:
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刘禾(合伙人、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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