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分别来自江苏、河南、四川、福建的王某等6人,通过互联网结识后,相约到长丰县吴山镇盗窃古墓发财,最终却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日前,经长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长丰县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王某、余某、付某某、苏某某、陈某某等各有期徒刑1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
2017年7月下旬,王某等6人通过网络联系,相约到长丰县吴山镇盗掘古墓葬。同年8月1日至3日,6人携带购置的铁锨、绳索、强光电筒等工具,于夜间对吴山镇胜岗村的“胜岗汉墓群”进行盗掘。8月3日,因盗掘行为被群众发现后报警,6人逃离现场。6人的盗掘行为破坏了一处汉代古墓。经安徽省文物站鉴定,该汉墓群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朱玉胜 袁小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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