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顺利实施和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近日,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领导签发的《关于落实〈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成员单位分工的意见》(以下简称《分工意见》),就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牵头负责和配合的部门(单位)。
去年10月,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十三五”期间将实施的“工程”涵盖社会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建设、医养结合发展、特殊老人关爱、老年教育等方面。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养老体系更加完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运转更加高效,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显著提升。
分工意见如何形成的?为此,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成员单位分工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起草了四川省老龄委成员单位《分工意见》,并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就任务分工达成了一致。
《分工意见》既明确分工牵头负责,又注重密切配合打好“组合拳”。将《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的社会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建设、医养结合发展、老年教育等7大类28项主要任务和50项具体任务,进行了逐一细化分解,按职责分工负责。明确了牵头负责和密切配合的涉及民政、财政、发改委、卫计委、国土、人力资源、公安、司法、教育等40个省级有关部门(单位)。(据《四川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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