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正密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辽宁等10省市确定上调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四川等地也相继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均线保持在7%以上。《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扩中”成下一步收入分配改革的重头戏,目前重点群体增收政策正加快落地。而围绕城乡居民增收试点、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再分配体制机制等,政府正在酝酿出台更多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政策。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扩容至10省市
根据各地人社部门信息,目前辽宁、江西、广西、上海等8省市已经上调了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北京、天津、深圳以及浙江省一类行政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超过了2000元。
四川省人社厅日前也透露,拟在2018年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将于7月1日前进行公布。拟定调整方案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260元/月、1380元/月、1500元/月,分别调整为1550元/月、1650元/月、1750元/月。安徽省人社厅也透露,2018年将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截至目前,今年明确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方已经扩容至10省市。
而根据人社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形势发展和企业实际情况,稳慎把握调整节奏,将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
据悉,广东省(除深圳地区外)最低工资标准也将在2018年进行调整。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副研究员关博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最低工资政策的核心是对收入分配不公的干预和矫正,政策对象主要包括公益性岗位、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等就业人员。“通过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对企业分配方式和分配标准进行规范,可以使相关群体获得基本收入托底,实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目标。”
在华侨大学经济发展与改革研究院特聘教授魏下海看来,目前,各地最低工资规制更加趋于稳慎,也显示出合理调整以及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为主的政策取向。
“政府+市场”薪酬双杠杆效应显现
地方近日也陆续出台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四川省拟将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确定为7%,上线(预警线)确定为11%,下线确定为3%;上海市平均线为8%,下线为3%;内蒙古基准线为7.0%,预警线为10.0%,下线为1.5%;山东基准线为7%,上线为11%,下线为3%。
尽管相对2017年有所下调,但均线仍保持在7%以上。有地方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指导线制度的重点在于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只要三条指导线——基准线、下线、上线都不是负数,就意味着政府指导的职工工资增幅都是呈上涨趋势的。
除了通过企业工资指导线对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市场薪酬杠杆效应也正在凸显。
中智咨询人力资本数据中心近日发布的2017-2018跨年度人力资源关键指标调研结果显示,2017年整体调薪率为7.4%,2018年预计调薪率为7.3%。其中,一线城市调薪幅度预计达7.2%,二线城市调薪幅度预计达7.5%。
关博表示,“做好和规范工资收入分配是建立规范与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的核心工作,要求政府、企业多方主体责任共担。”
值得一提的是,在总体薪酬上扬同时,行业间薪酬差异性凸显。猎聘近日发布的《2018Q1中高端人才薪酬与流动大数据报告》显示,在2018年一季度供求趋向平衡的状况下,金融和互联网行业的平均年薪领先全行业,均突破20万元;而区块链和AI领域的平均年薪则超越30万元。科锐国际近日发布的《2018人才市场洞察和薪酬指南》也指出,高科技行业依然领跑,新零售、区块链等新兴领域人才缺口较大,薪酬涨幅明显。
在瑞元投资咨询公司高级合伙人白睿看来,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不断出现,带来了人才的稀缺性,拉动了行业及岗位薪酬提升。新行业和岗位薪酬增幅明显,也折射了我国经济正在加快转型。
收入分配多项具体政策正酝酿出台
记者还获悉,围绕城乡居民增收试点、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再分配体制机制等方面,政府正在酝酿出台更多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政策。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城乡居民增收试点工作进展评估显示,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增收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重点群体增收显著,但工作进展仍不够平衡。下一步,将加强示范引导,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不断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和动力。
“扩中”方面则将研究提出扩大中等收入比重的阶段性目标,并制定相关规划。
重点群体增收是“扩中”的重要途径,目前相关政策也正加快落地。以技能人才为例,人社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地方上,山西省在日前出台的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中提出,积极试行年薪制、股份制、期权制等分配方式,提升技能人员收入水平。给予技能人才荣誉激励和待遇激励,鼓励各市对重点领域紧缺的技术工人在城市落户、购租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一方面要在技能人才、科研人才等方面加大投入,使其得到更多薪酬红利,另一方面则要对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加强保障性。”白睿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关博则建议,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一要加强人力资本建设,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劳动增收能力。二是做好公共服务保障,为中等收入群体“增收减支”。三是发挥好社保政策的收入调节作用,确保老有所养以及分担各类群体灾难性支出风险。四是加强产权保护,增强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感。
“还要以全面改革推动中等收入者比重扩大。”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副院长万海远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收入是结果,但深层次原因则是产业、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各种相关政策。
(原题为《工资收入分配“双杠杆”格局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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