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赛·两个“不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承办、协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外语等任何形式的学科竞赛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含直属单位内部机构)和员工、学校和教师不得宣传和参与组织、动员、要求学生参加上述活动。
禁考·六个“不得”
■不得采用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不得举办培训班或与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
■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或培训机构测试(学习)成绩等作为招生入学、转学、插班依据或参考;
■不得登记、收取学科竞赛或等级的证明材料(含复印件);
■不得要求填报学科竞赛或等级证书情况;
■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
成都晚报记者昨日从四川省教育厅了解到,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清理规范中小学竞赛活动的通知》,将2018年确定为“清理整治中小学违规竞赛活动年”,重点清理整顿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违规竞赛活动,聚焦小升初、初升高招生关键环节,坚决禁止将竞赛成绩与学校招生入学挂钩。
任何形式的学科竞赛活动 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参加
根据六部门的通知,四川对竞赛活动举办提出了严格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承办、协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外语等任何形式的学科竞赛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含直属单位内部机构)和员工、学校和教师不得宣传和参与组织、动员、要求学生参加上述活动。
记者注意到,四川要求对现有涉及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一律按管理权限进行重新核准。是否批准,应有法律法规或省部级以上文件为依据。经批准举办的,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尊从学校与学生自愿,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附带推荐或销售任何资料、商品和培训服务等,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活动费、报名费、材料费或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
哪些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可以办呢?四川要求,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及中小学生德育(含法治教育)、体育、美育、艺术、科技类等竞赛活动的审批工作,而全省性或跨市(州)的此类竞赛活动,须经省教育厅批准。
招生与竞赛“绝缘” 考试禁绝“竞赛题”
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考试招生行为方面,四川提出了六个“不得”。同时,四川要求加强对中考命题审查,命题应避免偏题、怪题和竞赛类题目,并要求严控中考加分,全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起,全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中考加分项目。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时,不得将各类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在中小学招生时间方面,四川明确民办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时段招生,登记报名时间不得早于当年5月下旬。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报名、安排招生,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剥夺初中毕业学生参加中考和录取的机会及权利。
违规学校 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示范校
根据安排,四川将2018年定为“清理整治中小学违规竞赛活动年”,分为宣传发动(5月)、清理调查(5月-6月)、自查自纠(6月-7月)、专项督查(8月-10月)、总结经验(11月—12月)等阶段。省教育厅设立了值班举报电话(028-86113375)和网络平台(http://hfjs.scedu.net/)。
根据规定,若学校出现违规情况,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并限期整改等处理,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文明校园和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民办学校(含培训机构)违规,责令限期整改,核减招生计划,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不予年审、吊销办学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对个人违规违纪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解除其聘用(劳务)合同,撤销局长、校长等的领导职务或相关职务。
成都晚报记者 李嘉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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