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茜记者徐毓蔚)今后,商家靠不靠谱、是不是经常被投诉等信息将有迹可循。省工商局于4月26日印发了《四川省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明确结合“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在成都、自贡、德阳、遂宁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地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按季度定期公示本区域投诉排名前十位的经营者以及投诉量;依据消费投诉热点及舆情,不定期公示投诉排名前十位的经营者以及投诉量等。公示的经营者信息包括:经营者工商登记信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的由于被投诉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量;投诉调解成功率。
省工商局消保处负责人介绍,公示商家消费投诉信息,将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围绕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强烈、舆论关注的行业和企业,逐步扩大消费投诉公示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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