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樊邦平)记者近日从省农业厅获悉,日前该厅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农药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每半年、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的农药企业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省级适时开展安全生产抽查。
各地要切实查清弄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对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即查即改,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有农药企业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每年11月之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报四川省农药检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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