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的争议
学生:这门课每学期上两周,需要交纳一学年6000元的费用
学校: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校长:不影响毕业,自愿缴费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互联网+学院院长:是必修课,不交钱又想顺利毕业只能换专业
学分的争议
学生:该课为6个学分,其他课为1~2个学分,如果不上,就需要多选修三门课来弥补学分,这几乎不可能实现。
学校:这门课不是学生们说的6个学分,而是2个学分。老师们按照课时理解成6个学分了。
日前,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互联网+学院大二学生王猛(化名)等人很忐忑。王猛说,1月4日起学院的实训课开始上了,虽然老师称6000元的费用自愿,但旷课超过三节课就不能考试,老师说该课为6个学分,其他课为1~2个学分,如果不上,就需要多选修三门课来弥补学分,这几乎不可能实现。
1月12日、14日,成都商报记者与该校多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得到了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这个费用属于自愿交纳,不影响毕业。另一种说法则是,这是必修课,不愿交纳费用又想顺利毕业,只有转专业。1月14日,成都商报记者就此事致电四川省教育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会转交相关处室进行核实。
学生
自愿缴纳的费必须交?
1月4日开始,王猛等人所在的专业新课结束,开始上一门实训课。对于这门课,王猛等同学有点意见。
“这门课每学期上两周,需要交纳一学年6000元的费用,学校一开始给我们说的,是一个老师单独带五个学生进行辅导。第一学年我们交了费,但一学年下来,并没有所谓的一个老师带五个学生。”王猛说,“这学期一开始,学校又让交,我们多方反映,学校就没有让交,说自愿缴纳,但现在这门课开始了。”
没有交钱,课如期开。这让王猛等人有些担忧:要是上了课,肯定就要交钱。有了这个想法,王猛等人不愿意上实训课。不过王猛等人了解到,这门课还不得不上:老师们对这个课有考勤,如果这门课旷课三次就不能参加考试,而这门课为6个学分,其他课为1~2个学分,如果不上,就需要多选修三门课来弥补学分,一学期多选修三门课,“几乎不可能实现。”王猛说。
“这是不是变相的‘自愿\’?”王猛质疑。
在成都商报记者走访中,该校互联网+学院、中德学院多名学生对该门课及学费均表达了不同程度的质疑。
学校
是否自愿缴纳,出现两种说法
1月12日,成都商报记者就此向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校长陈宇求证。陈宇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学生们有点误会,他们也来找过学校,我们给学生们解释过,绝不影响毕业,一切自愿。”陈宇说,“我们想让学生学点真才实学,有的学生想去又不想交费。”
1月14日,成都商报记者又联系上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互联网+学院院长叶林,其表示学生的一些说法不准确。首先,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这是一门必修课,而不是选修课,没有选择性的,必上;其次,对于这门课是否是6个学分,叶林说,这门课不是学生们说的6个学分,而是2个学分,是老师们按照课时理解成6个学分了。实际上,这门实训课只有两周,1周1个学分,2周就2个学分。
至于上了课是不是必须交钱一说,叶林表示交钱与上课没有直接的关系。“我们这个是校企合作,从开始办学就是这么规定的”、“你既然选择了这个学院,就说明你认可了我们这种人才培养模式,这不是一个培训机构,这是学校和企业共办的一个学院。”叶林说,“人才培养模式一开始就是这样的,在选择专业的时候,你可以不选择这个专业,如果你选择了这个专业,我们就视为你默认了(需要交纳6000元)。”
同时叶林表示,这钱不是针对实训,而是贯穿到整个学期里面,“企业投入了很多师资、课程等,你上了这个课,就得交纳相关的费用。”
新闻观察
前年就有学生提出异议
学校承诺:交不交钱不会区别对待
事实上,这不是该校的学生第一次对此事有质疑。
成都商报记者查询到,2016年9月26日,由省教育厅主办的四川省教育网上发布了一则“关于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收取新生6000元实训费”的回复。有学生留言,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新生被要求缴纳6000元的实训费,学生提出疑问后,校方又称此费用可交可不交,学生质疑,不交钱是否会受到区别对待或拿不到毕业证?
网站显示的“核查反馈”称,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对计算机网络、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软件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六个互联网+专业学生按照自愿原则缴纳校企合作实训技能培训费6000元。试点专业学生缴纳该项费用后,可在学校开设课程学时基础上,到企业实习,由一个工程师带五个学生的模式进行现代学徒制培养。对于没有交钱的学生,学校按照常规人才培养模式开展教学,学生修完本专业课程,学分考试成绩合格,均可取得毕业证书。学校承诺,不会区别对待任何学生。
对于这则回复,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校长陈宇予以了证实。而针对回复里“交了钱的实行现代学徒制,不交钱就按照常规人才模式,但不影响正常毕业。”这一说法,互联网+学院院长叶林则表示,(如果不交钱又想顺利毕业)那就只有一个办法:换专业,不在我们这个学院,因为我们这个学院是校企合作,没有基础班、普通班。叶林称,“这点,学生在报名的时候是了解的,政策是学校制定的,我们只是执行者。”
1月14日,成都商报记者就此事致电四川省教育厅,一位工作人员在听闻此事后表示,会转交相关处室进行核实。成都商报记者 蒋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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