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月6日电(记者 吴文诩)记者6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此前的每人70元/月提高至每人80元/月。目前,四川省财政已预拨2018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经费1.6亿元,并要求各地在春节前将一季度生活补贴发到困难残疾人手中。
据了解,四川于2016年1月1日建立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四川省户籍低保对象进行生活补贴,预计到2020年达到每人100元/月。所需资金由省、市(扩权县)分担,省财政按35%总体补助水平对市县给予补助。
四川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严格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资格审核,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放等基本程序,将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及时纳入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做到应退尽退。同时,各地将加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监管,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
此外,四川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动态增长机制,将补贴对象范围扩大至低保边缘等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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