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IC供图
采取先吸后抛,利用“抢帽子”手法欺骗散户,“股市黑嘴”吴定昌被罚没3200万元。
12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对吴定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吴定昌利用四川卫视频道《天天胜券》节目推荐其先前买入的股票,并在股票价格上涨后抢先卖出相关股票,获取非法利益逾460万元。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吴定昌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760万元,吴定昌犯罪所得人民币460.22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业界所谓“抢帽子”交易,是指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以便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2月,被告人吴定昌与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简称“江苏现代公司”)签订协议,成立江苏现代公司证券投资部,借用江苏现代公司证券投资咨询资质,对外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2008年8月至2009年6月,被告人吴定昌在南京、上海、深圳等地,先后利用他人身份证开立由其实际控制的十余个资金账户用于证券交易。采用先买入股票,后利用江苏现代公司名义通过四川卫视频道《天天胜券》节目推荐其先期买入的股票,并在股票价格上涨后抢先卖出相关股票,获取非法利益。
根据审计,被告人吴定昌采用上述方式买卖“南方航空”“杭州解百”等14只股票,共计买入1026.91万股,买入成交总额人民币6398.95万元,卖出1026.91万股,卖出成交总额人民币6859.17万元,共获利人民币460.22万元。
2016年1月12日,被告人吴定昌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南京市公安局扣押被告人吴定昌人民币3198.1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定昌作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实际控制人,违背有关从业禁止的规定,买卖相关证券,通过对证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在相关证券的交易中谋取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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