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印发《四川省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试行)》
本报讯(记者徐毓蔚)记者昨(29)日从省法制办获悉,四川省已印发了《四川省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组建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为省委、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记者了解到,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3年更新一次。
省法律顾问团实行双团长负责制
记者了解到,《办法》中提到的四川省法律顾问团,由省委办公厅法规工作机构、省政府法制机构和外聘法律顾问组成,负责省委、省政府法律事务。实行双团长负责制,设团长两人,由省委、省政府副秘书长兼任,负责领导四川省法律顾问团工作。省委办公厅法规工作机构和省政府法制机构以集体名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外聘法律顾问主要包括法学专家、律师,以个人名义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外聘法律顾问原则上从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中确定人选,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颁发聘书,聘期3年。四川省法律顾问团管理办公室设在省法制办,具体承担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法律人才专家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3年更新一次。《办法》指出,四川省法律顾问团主要承担的职责包括: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根据委托,承担法律咨询服务、调查研究和评估论证等工作;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等。
外聘法律顾问享有获得信息权利
《办法》要求外聘法律顾问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是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是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期间享有依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自主提出法律意见;获得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和其他必需的工作条件等权利。
外聘法律顾问也需要履行相应义务,包括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任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等。
如外聘法律顾问存在不履行相应义务,或者因违反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或者职业道德而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者丧失法律执业资格、专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的情况,法律顾问管理办公室将及时报省委、省政府对其予以解聘,并通报所在单位或者律师协会。如对聘用单位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新闻推荐
今年前三季度,四川省投入贫困县的省级及以上林业财政资金39.4亿元,占同期全省总额的61.7%。这是记者近日从省林业厅获悉的。资金的主要用途分为生态治理与建设、就业扶贫和林业产业基地培育三大类...
四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四川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