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近日再次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将不低于400元/月,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50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500元/月,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600元/月。
“执行新标准后,将惠及全省50余万名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四川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支出由各市(州)、县(市、区)财政纳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供养资金已纳入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计算范围。据新华社
新闻推荐
骡马市商圈,依然人流熙攘,但是,这里的小地标建筑之一——泰丰国际广场部分物业正被送上拍卖台。成都商报记者近日从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上获悉,11月13日至14日,成都泰丰元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四川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四川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