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樊邦平)为贯彻 《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精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村级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监管,尤其是在新农村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中,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严禁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者要求村级配套;四川省还将严格监管涉农收费和价格,将已经取消的涉农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纳入当前监管重点,不断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通知》强调,要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民负担问题,加大对贫困地区涉农收费减免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借用脱贫攻坚的名义擅自扩大一事一议项目范围,把贫困地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负担作为监管的重点内容,并强化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坚持开展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在贫困地区进行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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