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23日从省环保厅获悉,为全面推进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整改,切实维护自然保护区良好生态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日前联合印发《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小水电,8月31日前全部停止建设或运行,2017年底前完成拆除,并实施生态恢复;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以及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区,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方案制订或生态影响评估,2017年底前完成大部分问题整改。2018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地方政府根据项目所在功能区和项目性质,依法依规,逐一制订整改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全面推进问题整改,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同时制订了整改标准。对实施生态恢复的电站,封堵进水口、拆除闸坝等碍洪建筑物、拆除机电设备,并对破坏植被进行恢复;对需要整改的电站,增加生态流量泄放主在线监测设施,建立生态流量下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
(本报记者王旭)
新闻推荐
四川公安赴柬埔寨捣毁电信诈骗窝点涉案德阳女孩流泪:做了最后悔的选择
四川公安赴柬埔寨捣毁电信诈骗窝点关押在柬埔寨暹粒移民局的涉案人员。被抓获的19岁德阳女孩和记者交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李逢春摄影谢凯柬埔寨暹粒报道“我叫席小玲(化名),老家...
四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四川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